在河南省安阳市内黄县中召乡双村村西,一片面积达500多亩的国有林地正遭受着黑恶势力的非法侵占。这片宝贵的土地,本应为国家和人民创造无尽的财富与价值,如今却因一些不法分子的贪婪与霸权,被迫陷入了无尽的纷争与损失之中。其中,本应勇敢站出来维护法律尊严和人民利益的当地政府,在面对这伙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时却选择退缩,更是让整个社会对其治理能力产生了质疑。
此刻,这不再是一起简单的土地侵占案。黑恶势力肆意妄为、当地政府欺软怕硬不作为,让受害者感到寒心,让群众对政府公信力产生怀疑,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如不及时纠正,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将遭受更大的损失。
企图国有土地变集体?
以土地“确权”形式,行土地所有权非法流转之实
鹤壁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内黄林场,其前身即内黄林场,始建于1956年。1961年10月至12月由省林业厅林业勘察设计队对内黄林场林地进行调查设计,1962年元月绘制了图纸,1962年3月经河南省林业厅批准,更名为“国营内黄机械化林场”,刘付义承包的林地即属于林场的四分场八林区。1966年8月,经河南省人委批准,国营内黄机械化林场移交给鹤壁矿务局即现在的鹤壁煤业(集团)经营管理,但是其性质不变,还是国有林地,其所有权归国家享有,属于国有资产。这一历史事实是林场周边乃至整个内黄县群众的共识。
1993年2月20日,由内黄县中召乡人民政府见证,以内黄县中召乡双村作为承包方,以内黄林场作为发包方,签定一份承包合同。后因双村村委会无力履约种植苹果树,遂换成枣树,经内黄林场同意后,1995年1月5日内黄林场与中召乡双村书记樊石金重新签订合同。
然而几年之后,合同到期,双村村主任樊拥军和樊记民却对这片土地打起了另一番主意。来自鹤壁市浚县善堂镇杨银平赵现恩李俊周等一伙黑社会人员,声称自己上面有关系,可以将土地以打官司的方式弄到手。于是,在2006年8月29日,樊拥军等人以村委的名义签订了一份土地承包合同。合同上称,如果杨银平他们如约将土地弄到手,这500多亩地就以40年为期限,无偿承包给这伙人。就这样,杨银平等黑恶势力没给双村要回这500多亩地,却借着这份合同,公开强占了这片区域。
对此,内黄林场深感无奈。他们多次向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反映此情况,要求杨银平及其团伙立即停止非法侵占行为,归还被侵占的土地。然而,尽管政府和相关部门对此事表示关注,并采取了一些措施,但问题至今仍未得到根本解决。在这种情况下,内黄林场决定寻求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并且要求确认杨银平及其团伙的非法侵占行为无效,并要求他们立即归还被侵占的土地。
事实上,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我国土地所有权只有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两种形式。现行土地所有权流转形式也只有原为集体所有的土地通过适当程序变更为国家所有这一种形式。1962年这片林地就已经明确归属于国家所有,任何将早已经是国家享有所有权的林地,“确权”给集体所有的行为,其实质就是以土地“确权”的形式,行土地所有权非法流转之实!
双村村委会企图将国有土地变为集体的非法行为,以及涉黑人员对法律的公然挑战,都是对国家法律和国家土地政策的根本违背,对国有资产和公共利益造成了严重侵害。
涉黑人员侵占:恶意阻拦绝不悔改
2011年6月,最高法认定土地不归属双村村委会。直到2023年10月18日,中召乡双村才根据法院裁定书开具了一份证明书。证明书上写道,2006年8月29日经村委会成员樊拥军与浚县善堂镇杨银平签订的承包合同,因为杨银平从合同签订起至今也没能按合同规定给双村要回土地,并且经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和最高人民法院终审判决,没有也未将该土地确权给双村,因此确认这份合同为无效合同。并注明,以后该土地所产生的一切后果与双村村民委员会无关。至此,土地不归属双村村委会,而杨银平所持有的承包合同也被证明无效,其本人不享有双村任何土地经营权。
2023年10月,河南内黄林场与内黄县中召乡北召村村民刘付义签订《土地承包合同》。合同签订后,为保障承包经营正常进行,经双方协商一致,由内黄林场对该土地进行确权颁证,刘付义配合开展协调工作。按照规定,内黄林场委托河南瑞格测绘服务有限公司开展地籍调查和土地勘测定界,会同内黄县中召乡双村、河南白条河农场有限公司及鹤濮高速管理公司相继完成了四邻划界工作,形成了《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和《不动产测量报告》,各方在《不动产权籍调查表》中界址签章表及宗地草图上签字、盖章。根据现场指界测绘,本次确权颁证土地位于中召乡双村西、鹤濮高速南侧,属国有农用地,土地面积约474.44亩,与相邻各方没有权属争议。内黄林场将《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和《不动产测量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交给内黄县自然资源局确权登记股。
2023年11月21日,内黄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内黄林场土地确权事项的公示》对上述土地确权事项分别在双村村委会、内黄林场等进行了长达一个月的公示。公示期间,内黄县中召乡双村虽有个别村民提出异议,但未出具有效证明材料。公示到期后,内黄林场向内黄县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了不动产证。
但即使有如此多严谨的官方证明,杨银平及其团伙仍继续非法侵占这片土地,恶意阻拦任何试图进入该片土地的人员。当刘付义对这片承包的土地进行播种时,就遭到了赵现恩、李俊周、樊记民等一伙人的打骂和阻拦,致使其无法耕种。
失职渎职不作为:镇长怕告状,纵容不法分子
赵现恩、李俊周、樊记民等人的打骂和阻拦,让刘付义深感无奈和愤怒。更令人震惊的是,中召乡时任镇长王军锋的失职渎职行为。不仅未能保护国有资产,反而纵容不法分子,这无疑是对法律尊严和群众利益的严重践踏。
中召乡镇长王军锋屡次以怕双村个别村民和这伙不法之徒告状为由,以“为了春节期间社会秩序稳定”、“两会”为借口拖延,让国土资源局延迟发放证书。2024年3月,内黄林场再次向内黄县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领取不动产证,资源局负责人推三阻四,给出的理由是不动产登记中心因中召乡政府未有明确意见,不让领取。再三追问下,才说出是镇长王军锋怕这伙抢占国有资产的这伙人上访告状,不让发放。
作为国家的公仆,王军锋镇长应当肩负起维护国有资产、保障群众权益的重任。然而,他却以怕告状、怕丢乌纱帽为由,对国土资源局的正常工作进行干预,导致证书发放被延迟。这种对法律的无视、对群众利益的漠视,无疑是对其职责的严重背离。
追回国有资金,还群众公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相关规定,对于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应当给予严厉的处罚。对于王军锋等失职渎职的干部,必须依法追究其责任,以维护法律的严肃性和群众的权益。同时,对于赵现恩、李俊周、樊记民等抢占国有土地的不法团伙,也应坚决打击,追回流失的国有资金,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刘付义的请求是正义的,也是合理的。他要求追责失职渎职的干部,发放土地不动产证书,打击抢占国有土地的黑社会团伙,追回流失的国有资金。这是他对法律尊严的维护,也是对群众利益的坚守。
我们必须明确一点:黑恶势力是社会的毒瘤,而政府的失职和不作为,则是这个毒瘤得以蔓延的温床。如果不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类似的土地侵占事件还将继续上演,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将遭受更大的损失。
因此,我们呼吁当地政府能够高度重视此事,立即采取行动,依法处理相关责任人,坚决打击黑恶势力,还这片土地以公道和正义。同时,我们也希望上级政府和社会各界能够关注此事,希望广大群众能够积极参与到维护国有资产、保护自身权益的行动中来,共同营造一个公平正义的社会环境,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贡献力量。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确保类似事件不再发生,让人民群众真正感受到法治的力量和政府的温暖。也只有这样,我们的社会才能更加和谐稳定,群众的生活才能更加美好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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